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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5日白俄罗斯委员会会议2007年1月5日白俄罗斯分会会议 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白俄罗斯分会会议纪要 2007年1月5日 明斯克市 出席会议的白俄罗斯分会成员有:
特作如下决定: I. 关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外贸易情况和扩大生产联合企业《白俄罗斯汽车制造厂》、科学生产联合企业《一体化》、生产联合企业《明斯克拖拉机厂》、生产联合企业《戈梅利农机》以及其他企业产品出口中国市场的措施 向外交部副部长В.А. 加伊谢诺克、工业部副部长Г.Б. 斯维杰尔斯基、生产联合企业《明斯克拖拉机厂》总经理 А.А. 普霍沃伊、生产联合企业《戈梅利农机厂》总经理В.А. 日马伊利克、生产联合企业《白俄罗斯汽车制造厂》总经理П.Л. 马里耶夫、科学生产联合企业《一体化》总经理В.А. 叶梅利亚诺夫等通报有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外贸易情况和扩大商品出口规模的措施等信息。 指出,在2006—2010年推动白中关系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规定了在2006年扩大向中国的商品出口规模。 在2006年的11个月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对外贸易额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8 %,达8亿1110万美元。其中向中国的出口额达3亿4930万美元,是2005年同期的92%,占规划中规定任务的65 %。同时,有些商品的出口量大大减少,其中钾肥减少了16 %,拖拉机和鞍式牵引车减少了63 %,汽车和拖拉机备件减少了三分之二,未经精梳的合成纤维减少到原来的十二分之一。 与此同时,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85 %,达到4亿6180万美元。所有进口商品均有实际增长,其中消费品进口量增长尤其明显。皮鞋进口增加了1.5倍,电冰箱和冷冻设备进口量增加了将近4倍,洗碗机和洗衣机进口量增加了8倍和2倍,录像机和电视机的进口几乎增加了3倍。 在上述期间内,与中国的对外贸易逆差达1亿1250万美元(2005年同期顺差为1亿2500万美元)。 上述事实说明,规划中所规定的2006年向中国的商品出口额没有完成。因此建议白俄罗斯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责成有关部门参考2006年的总结,制定出2007年扩大向中国出口的战略和规划,同时设计出能够出口的所有具有竞争力的商品名录,保证每个季度均能根据中国的市场行情和增加白俄罗斯商品出口的发展前景完成上述文件规定的任务; 采取措施鼓励商品出口(首先是向中国的出口),建立提高产品竞争力的机制,包括国家对出口企业的支持。建立调动出口企业领导人扩大出口积极性的机制; 将2007年向中国出口商品的定额任务传达到国家管理机构的相关国家机关和白俄罗斯政府下属的国家机关以及具体企业(比如生产联合企业《明斯克拖拉机厂》、生产联合企业《戈梅利农机厂》等); 责成工业部和外交部采取措施,在2007年将生产联合企业《明斯克拖拉机厂》和生产联合企业《戈梅利农机厂》以及其他出口企业列入先进农业技术目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补贴目录; 研究手续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简化手续(统一化),相关国家机关在审批投资方案时要缩短审核文件的时间,对投资方案实施国家综合鉴定,在吸引外国贷款方面提供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担保。 II. 关于在中国发展白俄罗斯企业的商品运销网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参加2007年6月哈尔滨经济贸易博览会 向贸易部副部长 И.Г. 斯捷 帕年科和白俄罗斯工商会主席В.Н.博布罗夫通报有关在中国建立白俄罗斯企业商品运销网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可能参加2007年6月哈尔滨经济贸易博览会等信息。 指出,目前白俄罗斯共和国企业在中国的商品运销网是由出口企业独立自主建立的。贸易部对白俄罗斯共和国企业在中国建立商品运销网所做的统筹协调工作很不力。 建议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建立发展白俄罗斯共和国企业在中国的商品运销网体系,该体系要在2010年之前和在以后的年份里最大限度地有效推动白俄罗斯的产品出口; 在2007年度的国家展览计划中筹划白俄罗斯共和国参加哈尔滨经济贸易博览会事宜。白俄罗斯企业代表团在该博览会上不仅应在展厅内,还应在广场上展示自己在农业、道路、汽车和其他方面的技术。 III. 关于利用中国银行提供的贷款购买中国的工艺设备以及用于白俄罗斯出口商品生产的配套设备和材料的方案 向工业部副部长 Г.Б. 斯维杰尔斯基和开放式股份公司《地平线》总经理Ю.И. 普列德科通报有关利用中国银行提供的贷款购买中国的工艺设备以及用于白俄罗斯出口商品生产的配套设备和材料的信息。 建议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就中国进出口银行向白俄罗斯企业提供优惠出口消费者贷款问题进行研究,向白俄罗斯分会通告有关吸收该贷款的合理性以及开通优惠贷款通道的手续等信息。 IV. 关于自由经济区行政机关吸收中国投资和建设合资企业的工作情况 向国家监督委员会的银行及对外经济领域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В.К. 波塔波维奇和自由经济区行政机关领导通报有关吸收中国投资和建设合资企业的工作情况。 建议白俄罗斯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分析研究中国建立特别经济区、开发区和保税区的经验。研究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划出专门区域,通过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环境以及提供必要的国家支持等手段,鼓励吸收中国资本(工艺、知识产权等)建设中国外企或白俄罗斯-中国合资企业,生产进口替代产品和出口产品。 V. 关于利用中国贷款,其中包括优惠贷款以及建立白俄罗斯-中国合资企业等方式,对并入康采恩《白俄罗斯轻工业》的企业进行工艺设备现代化改造 向康采恩《白俄罗斯轻工业》主席Э.М. 纳雷什金通报有关利用中国贷款,其中包括优惠贷款以及通过建立白俄罗斯-中国合资企业的方式,对并入康采恩的企业进行工艺设备现代化改造的工作情况。 指出:所进行的工作总体来说可以保证生产某些产品必需的工艺水平及其出口; 在中国和白俄罗斯境内建设白-中轻工业合资企业是不适宜的。 建议康采恩《白俄罗斯轻工业》积极推动吸收中国政府优惠贷款用于对并入康采恩的企业进行工艺设备现代化改造的工作。必要时可请求按照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这些企业给予国家支持。 VI. 关于在中国开设АСБ《白俄罗斯-俄罗斯银行》的代表机构 向АСБ《白俄罗斯-俄罗斯银行》管委会主席 Н.А. 叶尔马科娃通报有关在中国开设银行代表机构的信息。 外交部在筹划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议事日程时,要将在中国开设АСБ《白俄罗斯-俄罗斯银行》代表机构问题的讨论列入日程。 建议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就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关于对银行活动进行监管合作协议的可能性进行研究。 VII. 关于采取措施更新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网站 向共和国单一制研究企业《营销和价格行情国家中心》经理Б.Я. 斯莫尔金通报有关更新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网站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定期更新网站是当务之急。 VIII. 关于筹备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 向外交部副部长В.А. 加伊谢诺克通报有关筹备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所采取的措施。 外交部应向白俄罗斯分会提交下列文件: 白俄罗斯分会主席在第八次会议上的发言草稿; 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备忘录草稿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外交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就在业务信息交流领域发展合作会谈备忘录草稿。 IX. 关于白俄罗斯-中国经济贸易合作委员会白俄罗斯分会下一次会议召开时间 为统筹协调与在北京召开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有关的问题,白俄罗斯分会下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不应迟于2007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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