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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的出租和购买不动产的租赁和获取 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土地资源、大地测量和地图绘制委员会 国家单一制企业 国家税务代办处 对不动产价格的评估 对下列不动产的价格进行单独评估: — 住宅(单元住房、单体住房、独院住宅、别墅) — 商业用房(公司、商店、旅馆、饭店、汽车加油站等) — 生产、公共事业和仓储用房 — 车床、仪器、技术设备、邮政设施、动力装置、家具、公司设备、日用器具等 — 桥梁、广场、道路、围墙、公益设施、地上和地下大厅等 — 供电线路、各种主管道 — 未完工的建筑物 价格评估用于不动产的买卖、征税、企业股份、财产分配、商业起价、借贷、财产分割的定价,并可以此确定列入企业法定基金和平衡表的不动产抵偿金 。 为了获得对不动产和设备价格的评估,应向我处寄报申诉信函 。 评估结束后申请者便可收到内容和格式符合国际标准和白俄罗斯共和国现行法律的价格评估结论、评估报告。 价格评估结论包括: — 评估者姓名的全称; — 评估简述; — 评估价格货币形式; — 评估目的; — 评估日期; — 评估价格。 评估报告包括: — 基本意见和限制条件; — 对被评估财产及其所有权的简介; — 对被评估财产进行市场分析; — 评估方法简介; — 利用损耗法确定财产价值; — 利用比较法确定财产价值; — 利用增值法确定财产价值; — 综合各种因素定出财物价值; — 评估使用的证件目录(照片资料、评估资格证件复印件、技术资料、结算材料等)。 联系处: 不动产价格评估部 奥尔迦·阿纳托利耶夫娜·捷列舒克(不动产价格评估部主任) 电话、传真:2948153、2948361、2848924 国家征收土地税地块进行价格登记 价格登记的定义 对国家征税地块的价格登记(下称价格登记)是依据白俄罗斯国土地法第143条进行的,登记对象包括地块和位于该地块的不动产发生交易时拟定的价格。 价格登记由国家税务代办处实施。 依据标准 对国家征税土地税的地块进行价格登记的程序和有关信息的发布按土地委员会2004年6月4日27号决议(该决议已于2004年8月23日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登记册备案,备案号为8/11390)执行。 价格登记的内容 ※ 有关地块方面:征税编号;地址;用处;面积;地块和(或)全部不动产价格;地块和(或)全部不动产的租金;这些租金交付的条件和期限;地块和(或)全部不动产出租期限;地块的法律地位;使地块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交易合同或其他契约签订日期;合同特点(如亲属间交易、拍卖、竞拍等对价格发生影响的特点);同等地块当地市场中间价;签订合同时的租金(关于相应地块市场中间价的信息)。 ※ 有关基建资金建成的住宅或独立住宅方面:财产编号;地址;有关价格或租金;评定(未完工的基建建筑的现状);检测时破损情况;竣工时间(未完工的基建建筑停工的年份);修复年份(改建、维修);地下层数;独立住宅(单元住宅)数量;层高;建筑总面积;使用总面积;下水管道设置;暖气设置;热水供应设置;电力供应设置;洗浴设施;地面电炉设置;墙体材料;屋顶材料;地基材料;护面材料;原始价值;检测时的修复后价值和剩余价值;预算价值;相应的市场中间价等信息。 价格登记信息的发布 地块价格登记的有关信息按照规定标准并根据特别的需求进行发布。发布 的信息包括地块及位于该地块上不动产的价格,供申请者的要求进行选择。 关于地块价格的信息的补充材料可应申请者的特别要求提供给从事此类研究的人。 有关信息提供给任何以信函形式提出申请者,满足他们的要求,而申请者应事先出示已交纳信息费的证明。 价格登记信息发布工作从2005年2月1日起开始。 价格登记信息发布图例: 通讯处: 土地价格与土地市场监察部 部长:安德烈·弗拉季米洛维奇·帕弗雷什科,电话、传真:285 39 26、294 81 31、294 83 61、294 85 13、284 88 87、284 89 24, 地块评估 要点 共和国单一制企业国家税务代办处按下列要点进行评估: 征税(数量)评估 ※ 对白俄罗斯共和国居民点土地进行征税评估 ※ 对评估地块材料进行鉴定 单独评估 ※ 确定评估地块价值的全部货币单位 ※ 对地块租赁价和租赁费进行评估 对使用权进行评估 ※ 开具附有不动产评估材料的国家土地征税证明 ※ 开局地块、不动产价格登记和交易价的证明 关于对不动产评估方法的学术研究 ※ 研究对非农业用地进行评估的方法 ※ 协同土地委员会及其专门性生产企业开展对白俄罗斯共和国居民点土地 征收土地税问题的研究 ※ 开展关于征收土地税土地的价值和征税评估技术问题的咨询 ※ 利用征税评估材料提出提高城市土地资源管理效能的建议 ※ 总结推广国内外土地评估方面的先进经验 ※ 汇总并发布土地征税评估材料及其使用情况 ※ 会同土地委员会学术中心拟定土地征税评估、单独评估的教学大纲,举办土地委员会专家的讲学活动 ※ 组织举办研究土地评估现实问题的科学实践讲习班和研讨会 国家单一制企业国家税务代办处进行的评估工作 ※ 对城市(明斯克、捷尔任斯克、若季诺、莫洛捷奇诺、戈尔基、索利戈尔斯克、扎斯拉夫尔、日洛滨、戈麦尔、鲍里索夫)和白俄罗斯共和国23720个农村居民点的土地进行征税评估。 ※ 确定白俄罗斯共和国179个城镇土地的基价。 ※ 对明斯克市用于建设汽车加油站和技术服务站以及戈罗德诺等市建造商务办公楼的租赁地块的租赁权价值进行单独评估。 ※ 向法人和自然人提供200份以上地块征税价值评估报告。 地块价值登记 地块价值登记的定义 应征收国家土地税的地块的价值登记(下简称价值登记)内容包括对这些 地块进行评估(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土地法第143条)所取得的有关其价值的材料。 价值登记由国家税务代办处土地评估与土地市场监察部进行。 价值登记的依据标准 ※ 地块价值登记的程序间土地委员会2004年4月14日通过的16号《关于批准对征收国家土地税地块进行价值登记的程序细则的决议》(于2004年5月15日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登记局备案,备案号8/10993)。 ※ 《关于对居民点土地进行评估的决议》(部长会议2002年9月26日1322号决议,于2002年9月30日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登记局备案,备案号5/11194)。 价值登记工作计划 2004年(已实施):38个城市; 2005年(计划实施):207个城镇和24000个农村居民点; 2006年(计划实施):园艺协作社。 价值登记的内容 价值登记包括以下内容: ※ 白俄罗斯共和国居民点土地基价; ※ 居民点被评估区域及其征税价值情况; ※ 国家对不动产进行征税登记时居民点土地的征税价值; ※ 评估出的各地块的价值。 价值登记中还存有进行征税评估时所利用的城市建设、生态保护和社会文化用地或白俄罗斯共和国行政区划的资料。如居民点的功能区划图、交通图和自来水、天然气、供热管道布设图,居民点所在地发展优势,其自然和宜居的特点(每个居民点资料以29个专题的电子版形式记录)。 价值登记信息的发布 地块价值登记的有关信息提供给任何以信函形式提出申请者,申请者事先应出示交纳信息费的证明。此类信息按标准根据申请者的要求提供。 根据要求可提供: ※ 关于地块征税价值的情况; ※ 查询1平方米被评估地块的平均(基本)价值。 还可应申请的特殊要求提供关于地块肥力的补充材料和供研究土地价值者使用的资料。这些资料可以下列形式提供给申请者: ※ 地块价值评估过程和结果的专题分析报告; ※ 表示被评估地块价值的地图(示意图); ※ 供各项研究用的地块资料; ※ 被评估地块征税价值表; 在申请者提交申请函并付信息费五个工作日内向申请者提供信息或说明拒绝理由。 通讯处: 有特殊要求者可就有关问题询问安德烈·弗拉季米洛维奇·帕弗雷什科(国家单一制企业国家税务代办处土地价格与土地市场监察部部长), 电话、传真:285 39 26、297 81 53、284 89 24、284 88 87、294 83 61、294 85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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