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由经济特区里企业的登记

根据2003320日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382命令建立的经济竞争力提高委员会的关于自由经济区管理处一致关于自由经济区对法人和个体企业家注册的决议决定由自由经济区管理处对法人和个体企业家进行注册。

为了自由经济区管理处查对注册问题的审查,白俄罗斯共和国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外国法人和自然人要向自由经济区管理处提交如下文件:

·申请书;

·白俄罗斯共和国法人要提交正式公证的成立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国家注册证件;

·个体企业家要提交正式公证的国家注册文件,护照复印件(此项涉及白俄罗斯共和国的个体企业家)或翻译成白俄语(俄语)的有正式公证的翻译家签字的护照复印件(此项涉及外国的个体企业家);

·外国法人要提交国家贸易登记薄中的合法摘录或者其他的按成立国家法规(在准备方案的日期)能证明本人法律地位的翻译成白俄语(俄语)的并经过正式公证的翻译家签字的其它类似文件(摘录注明日期不应该晚于提交文件一年);

·白俄罗斯共和国自然人要提交护照的复印件;

·外国自然人要提交翻译成白俄语(俄语)的有正式公证的翻译家签字的护照复印件;

·投资方案的生意计划或经济技术依据;

·证实已交付注册在自由经济区的费用文件。费用的数额由法规确定。已交付的费用不偿还;

·证实指定的人有权居住在自由经济区境内的文件。

按照白俄罗斯共和国的法规,本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可靠性负责。必要时,管理处有权查问有关他们的工作和他们草案实行的投资方案的补充文件。不符合本规章和其他法规所提出要求的文件不接受审查。

投资方案必须符合如下主要标准:

·法人的法定基金数额为2万美元以上;

·不少于90%90%以上)的主要进口技术装备应该在5年以下。

自由经济区的管理处在提交所有文件后的两个星期之内,审查(向自由经济区)所申报的投资方案是否符合自由经济区成立和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主要标准以及白俄罗斯共和国的法规。

按审查的结果,管理处准备述评,以及对投资方案做出与布列斯特州执行委员会一致的结论,按法规指定的方式,把投资方案向经济竞争力提高委员会提出审查。

收到委员会记录的摘录以后,管理处在3天的期限内要向白俄罗斯共和国法人或自然人,外国法人或自然人通知本委员会对投资方案所做出的决议。如果本委员会做出了否定的决议,管理处不接受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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