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白俄罗斯共和国的交通综合体系包括:道路运输、铁路运输、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处于欧洲中心的地理位置使得白俄罗斯成为了欧盟连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桥梁”。借助有利的地理位置尽可能地拓宽通道以提高白俄罗斯过境的旅客和货物运输量。
 
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运输方面的国家政策主要任务是建立有效的、稳定和安全运作的交通运输体系,确保在运输中经济上的需求和旅客个人的需求,创造条件发挥国家在中转运输方面的潜力。
 
凭借白俄罗斯共和国在欧洲有利的地理位置,拥有现代化的多种形式联合运输的交通走廊,加强出口运输服务是共和国经济稳定发展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
 
法律调节

依据经批准的2006年7月31日的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的决议№ 985“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问题”,按照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的规定,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实行单一的公路运输政策,创造条件以满足经济上的需求和公众在交通运输服务上的需求。
 
实行国家调控和管理的领域是公路运输、海运、内河航道运输、铁路运输、城市电动运输和地铁运输、民用航空运输和白俄罗斯共和国领空的使用,即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定航线、地方航空路线、航空作业的执行区、民用航空停机场和机场,道路维护维修、法律实体和私人企业的运输工作。

在白俄罗斯交通运输部的职权范围内与其他国家的国家管理机构进行协调工作。
 

 

道路经营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向市场社会化转型的过渡期,经济的发展为其经济一体化参与国际分工提供了基础。日益增长的运输量要求有新的、更高质量的道路网和基础设施作为保障。因此政府认为优先的任务是发展道路基础设施。

主要的占优先地位的国家道路交通政策是:为了满足经济和国民在交通运输方面的需求合理发展和改善公共道路网的技术条件,为社会需求的发展创造条件,整合主干道路使其纳入欧洲交通运输系统、独立国家联合体和欧亚经济联盟的统一的国际主干道路网。交通运输部的“白俄公路”局负责道路交通政策的实施。

白俄罗斯道路设施是一个单一的工业经济综合体,包括公共道路网、公路部门的生产基地、从事公路的设计、维护、维修、改造、建设、检验,进行科学研究、公路设施的制造和维修,非金属材料的提取和加工以及其他为保障公路网安全运行的相关工作。

公共道路网长度为8.3万公里,其中包括1.54万公里国家公路和6.76万公里地方公路。公路上有5300座桥梁和总长为173公里的高架桥。公共道路网的密度是每1000平方公里的面积有400公里的公路。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有5条“E”类国际公路,总长度为1841公里,跨欧洲运输走廊II(柏林—华沙—明斯克—莫斯科—尼日尼 诺夫哥罗德),跨欧洲运输走廊IX(赫尔辛基—圣彼得堡—莫斯科/ 普斯科夫—基辅—基什尼奥夫—布加勒斯特—季米特洛夫格勒—亚历山大鲁波利斯)与其支路IXB(加里宁格勒/克莱彼达—考纳斯—维尔纽斯—明斯克—基辅),跨欧洲运输走廊II、跨欧洲运输走廊IX和支路IXB的总长度为1513公里。

公路部门依靠下列措施长期确保位于白俄罗斯境内的跨欧洲国际运输走廊的运输和运营状况的维护:按照国际标准确保公路的妥善维护,按时对公路进行日常维修,改善公路的运输安全,为驾驶员提供更好的信息,引入线路定位系统,提高工程的安装设备的质量。通过利用吸引私人投资者的资金来发展公路辅助服务设施。
 
经政府批准的2006年—2015年《白俄罗斯公路》计划中制定了对所有国际运输走廊的公路进行现代化改造,增强这些公路的承载能力达11.5吨/单轴,提高国家公路的技术水平,连接明斯克与各州的中心地区,重建有4至6条行车线的总长314公里的货运最繁忙的路段,建设11个城市的绕行道路,以减轻过境交通对密集的城市交通的影响,改善生态环境。

2011年之前计划建设600多个公路辅助服务设施用以改善对公路使用者的服务和在涉外旅游领域提高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吸引力。

交通监察机构

《交通监察》(机构)实施的工作包括:保证交通运输部门颁发允许从事相关活动的特别许可证(特许证);对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运输业务和服务的制造商在运输工作中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站对国际汽车公路运输是否遵守其相应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同样对重型和超大型车辆过境白俄罗斯共和国进行监督检查。

2009年《交通监察》(机构)同48个国家互换了国际公路客运和货物运输许可证。

目前在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国家边境线上有34个公路检查站在履行职能。

 

公路交通

白俄罗斯各种形式的定期汽车交通线路网全长约21万公里。

交通运输部下属的汽车运输机构以及其他国有制和非国有制形式的运输经营商为国家汽车交通线路网提供服务。

每天定期的汽车交通线运送400多万乘客。有244个客运站为旅客提供客运服务,其中包括35个长途客运站和101个公交汽车站。

白俄 交通综合体与国际交通系统的一体化,以及在运输过程中运用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了白俄罗斯共和国公路客运和货运稳定而有效地运营。

根据2002年7月17日的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关于道路交通》,在白俄罗斯建立诊断网点和技术检查站网,为其配备最先进的技术设备,保证在对交通工具进行技术检查时的所有的需求。根据2005年11月28日第№ 551号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令,由共和国单一制服务企业《白俄罗斯技术检查》颁发允许交通工具上路行驶的许可证。

 

白俄罗斯铁路
 
白俄罗斯铁路是国家交通综合体系中的主要环节之一,在白俄罗斯共和国的生活保障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多元化的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铁路交通与其他交通形式(不包括主干线管道运输的)相比,在中转运输方面具有最大的潜力,中转运输量占铁路运输总量的比例为38%,2009年中转货物运输量是4340万吨。白俄罗斯运营铁路线长度为5500多公里。双线电气铁路线布列斯特—明斯克—奥尔沙—俄罗斯联邦边境全长612公里,能够确保货车运行速度达90公里/ 小时,客车运行速度达120公里/ 小时。

在跨西伯利亚运输协调委员会的框架内,白俄罗斯铁路担负着与亚太地区国家的铁路运输机构的联运工作,其中包括中国。这个组织里一共有130多个团体成员,其中包括白俄罗斯铁路、俄罗斯铁路、哈萨克斯坦铁路、蒙古铁路、中国铁路,以及主要的海路货运代理、承运商、货运代理等。该组织的主要目标是协调货运参与者的经营活动,发展亚太地区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

根据国家货运代理商,白俄罗斯铁路单一制企业《白俄罗斯国际交通》的倡议,建立了布列斯特—乌兰巴托之间的定期运行的集装箱列车《蒙古维克多》号,该路线后来延长至呼和浩特车站(中国)。 合作研究制定了从中国供货商到欧洲货主的运输全部过程的实施方案,商定了过境运费。有关列车运行的实际路线时间表和运费的信息发布在单一制企业《白俄罗斯国际交通》的布列斯特分支机构的网站上 — www.brit.by。

为了发展和协调往返于亚太地区国家(其中包括中国)的运输,在布列斯特市开设了代表机构 — 开放式股份公司《集装箱运输》,该公司是开放式股份公司《俄罗斯铁路》的子公司。

白俄罗斯铁路的近郊区线路交通和客运交通保证了国家各州、各地区中心城市之间的交通运输。目前列车运行表有424对定期运行的近郊区列车,26列的国内线路列车。有21个运营火车站。有560多个客运车站和320个火车站。

白俄罗斯铁路通过自动化管理系统《特快》采用完全自动化的方式售票。在铁路105个车站的售票点,乘客用几分钟即可购买到铁路网缔约国—独联体成员国和波罗的海三国任何车站的车票。

 不断完善国际列车车票的销售方式。在下列12个城市中设有国际列车车票售票处:明斯克,奥尔沙,马拉杰奇纳,布朗诺维奇,卢尼涅茨,格罗德纳,利达,布列斯特,戈梅利,莫吉廖夫,维捷布斯克,波洛茨克。

目前,铁路客运连接了白俄罗斯与法兰克福 / 美因,柏林,科隆,华沙,布拉格,布拉迪斯拉夫,瓦尔纳,布加勒斯特,维也纳等城市,以及俄罗斯、乌克兰、摩尔多瓦,立陶宛,拉脱维亚和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首都及行政中心。在国际铁路交通列车运行表中有47列定期运行的列车。

目前白俄罗斯铁路开设了14列豪华旅客列车,其中有8列是国际线路旅客列车,有6列是国内线路旅客列车。

对豪华旅客列车运行前、旅途中的服务以及到达明斯克、格罗德诺、布列斯特、戈梅利、波洛茨克火车站的服务,白俄罗斯铁路组织开展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该质量系统的框架内,明斯克客运列车站和白俄罗斯铁路明斯克车辆段被授予了政府的质量奖。

白俄罗斯铁路有针对性地发展与外国铁路交通的管理部门的合作,这种合作既有在双边的基础上的合作,也有在最权威的国际铁路交通组织的范围内的合作。

在铁路交通运输委员会的框架内,进一步加强与独联体成员国铁路交通管理部门的合作。

在政府间的《铁路合作组织》的框架内,制定进一步发展欧洲—亚洲—欧洲国际铁路运输的具体措施,研究在铁路运输的运营、技术和生态方面的问题的解决方案。白俄罗斯铁路部门积极参与《铁路合作组织》成员国交通运输政策的共同原则的制定工作,其中包括欧洲和亚太地区国家之间的联合运输,更新交通运输规则使其适用于国际客运和货运交通。

与《国际铁路联盟》的合作对铁路工作来说是最重要的工作。铁路专家们参加《东方—西方》组织,参加独联体和波罗的海三国的铁路轨宽1520mm的一体化组织,参加《东方地区》高速组织,解决发展快速和高速交通运输的问题,同样 专家们还参加《国际铁路联盟》的其他的领导和执行机构的工作,为白俄罗斯铁路与整个欧洲交通运输网进一步实现一体化和提高白俄罗斯铁路交通运输在欧亚铁路交通运输中的竞争力创造了前提条件。

在组织由中国、韩国和日本开往东欧和西欧国家的示范列车方面,白俄罗斯铁路部门十分重视与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地区经济与社会委员会的合作。

自1997年白俄成为跨西伯利亚运输协调委员会成员以来,白俄罗斯铁路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利用跨西伯利亚铁路主干线,建立了亚洲—欧洲协同一致的货物运输条件,完善上述路线的运输技术,实行协同一致的关税政策。
 

航空
 
在白俄罗斯共和国有7个国际机场:明斯克国家机场,明斯克1号机场,戈梅利机场,格罗德诺机场,布列斯特机场,莫吉廖夫机场和维捷布斯克机场,这些机场不仅担负着国内航线的运输,还有飞往外国的国际定期航班以及客运包机运输。

明斯克国际机场可保证属于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规定的第I 和 第II 两个范畴的飞行,可起降任何型号的飞机。


明斯克1号机场指定运营ТУ-134, ЯК-42, АН-24, ЯК-40 型飞机和此级别以下级别的飞机。戈梅利机场,格罗德诺机场,莫吉廖夫机场和维捷布斯克机场指定运营ИЛ-76, ТУ-154, В-737, В-757型飞机和此级别以下级别的飞机。布列斯特机场指定运营АН-124 («鲁斯兰»型), ИЛ-76, ТУ-154, А-310-300, В-767-200型飞机和此级别以下级别的飞机。

白俄罗斯航空运营商是由三家航空公司作为代表:共和国单一制企业《国家航空公司“白俄罗斯航空”》,共和国单一制航空企业《戈梅利航空机场》,开放式股份有限公司《航空出口运输航空公司》。其中前两家企业主要从事客运航空运输,航空出口运输航空公司在货运航空运输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

共和国单一制企业《国家航空公司“白俄罗斯航空”》是白俄罗斯共和国最主要的客运航空公司,担负着定期和不定期(包机)的国际航班飞行。

《国家航空公司“白俄罗斯航空”》是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成员,该协会是由世界上220多家航空公司组成的。

目前,航空公司的机队由波音737-500,ТУ-154М,ТУ-154Б,АН-24,ЯК-40型号的飞机组成。

共和国单一制航空企业《戈梅利航空机场》,是主要航空运营商,承担国际航空运输和国内航空运输。

该航空公司承担戈梅利至明斯克之间的每天定期航班的飞行,同样还承担首都及各州中心城市戈梅利市、格罗德纳市和布列斯特市与俄罗斯联邦的加里宁格勒市之间的定期航班飞行。加里宁格勒市与白俄罗斯的城市之间来往的航班频率根据航空运输需求调整。

航空公司《航空出口运输》使用伊尔-76ТД型的飞机,指定用于运输大型货物,货物总重量可达45吨,体积可达190立方米。

目前,货运航空公司有10架伊尔-76ТД型飞机承担货运任务,其中2架是用于进出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备用货物运输飞机,它们的使用将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市场需求,或者执行由于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所必需的专门航行。

我们共和国的首都有定期航班往返于独联体国家的首都、大型工业城市和疗养地城市,有定期航班往返于西欧和中东国家的首都、大型工业城市和旅游中心,总计约有30个航班飞往上述地区。

依据商业协议,《国家航空公司“白俄罗斯航空”》飞经申农,华沙,维也纳,布拉格将乘客运送到美国(纽约,波士顿,芝加哥),加拿大(蒙特利尔和多伦多)以及世界其它一些城市。
 
来自96个国家的1000多家航空公司的飞机飞经白俄罗斯并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增加。此外, 7个国家机场全部能够为国际航空运输提供服务。

国外往来的定期航空运输过境白俄罗斯中转,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方向,为了实施这个新的发展方向相关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中。在通过《明斯克国家机场》的便利的交通连接方面和为旅客制定有竞争力的中转运费方面,国家航空公司“白俄罗斯航空”积极开展市场调查研究。

定期引进增加的航线,提高白俄罗斯共和国航空交通运输的运输能力并且增加更多的在白俄罗斯中转运输的机会。

国家政治和经济的高度稳定,白俄罗斯共和国政府在保护本国航空运输市场方面始终如一的政策(其中包括没有销售廉价折扣机票航空公司)使开通飞往我国的定期航班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海运及河运交通
 
水上交通运输是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综合系统的组成部分,它提供了长达约2千公里的国内水路客运和货运交通,通过10个内河港口,将旅客和货物运送到沿河客站和货物运输站。这10个内河港口位于下列通航河流流域:普里皮亚季河,第聂伯河,索日河,别列津纳河,涅曼河,西德维纳河。白俄罗斯共和国的水运航道有部分属于欧洲内陆水运航道系统:布格河--第聂伯布格运河--普里皮亚季河--第聂伯河--黑海出海口。白俄罗斯出口的钾肥沿着这条水路交通干线运往国外。戈梅利,博布鲁伊斯克和莫济里的内河港口都有专用铁路线并且能够根据联运的需要对货物进行处理。港口装备有高效能的浮动高架起重机和快速处理船舶的机械化货运线。

 如今白俄罗斯的内河运输船队拥有高速客运水翼船,城郊线路游船,高度机动拖船船队,非自动货船和特殊用途船舶。

白俄罗斯共和国作为一个内陆国家,建立了自己的海上贸易船队,开辟了向独联体国家以外的国家运输出口货物的新货流渠道。

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2003年3月26日第№ 407 号决议批准的《2010年以前的国内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发展计划》,海运船舶的购买计划通过银行贷款实施。

 交通部非常重视在交通综合体系中建立有职能作用的规范性法律基础。在近期研究制定出大量的不同等级的标准法律法规,其中包括:

白俄罗斯共和国《公路交通和汽车运输法》,《道路交通法》,《公路和道路经营法》,《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法》;

2006年7月17日第№ 462 号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令《关于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公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重量和限界的允许参数,以及重型和超大型机动车缴纳过路费的价格》,2006年7月17日第№ 463 号总统令《关于白俄罗斯共和国机动车在境外行驶的许可证的发放收取费用的规定》,2006年8月28日第№ 536 号总统令《关于外国机动车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公用道路上行驶和在特定条件下行驶征收过路费的价格》以及其他文件;

2006年1月12日第№ 32号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决议《关于批准对交通工具进行国家技术检查以及允许其上路行驶的程序规则》,2006年4月6日第№ 468 号部长会议决议《关于批准2006年—2015年白俄罗斯道路发展计划》,2006年6月14日第№ 757 号决议《关于批准保证白俄罗斯共和国道路安全行驶的构想》,2006年12月30日第№ 1766 号决议《关于批准运输代理业务条例》以及其他文件。

2006年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和通讯部制定并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法律文件登记局注册了86部标准法律,其中7部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10部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令,29部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会议决议,38部白俄罗斯共和国交通和通讯部决议。

 

国际合作
 
交通运输部推动提高交通运输业务领域的工作效率,协助白俄罗斯运营商提高在交通运输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出口,保证在交通运输部主管业务范围内加强国际合作和对外经济联系,确保在交通运输代理业务方面执行统一的国家政策,发展和完善交通运输代理业务服务,在运输物流领域优化处理对外贸易货物的运输。有效地解决上述问题推动了交通运输部与运营商国家联合会和货运代理商联合会的合作。

交通运输部积极开展与国际政府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欧洲交通运输部长会议,欧洲共同体,欧盟、独联体集装箱运输系统,独联体国际道路联合会, 欧亚经济委员会)和非政府组织(国际公路运输联盟,国际运营商协会联合会)的合作,交通运输部是协调国际公路客货运输的主要国际公约和协议的成员之一。

白俄罗斯共和国同42个国家签订了双边协议,同48个国家互换了公路运输许可证,准许白俄罗斯运营商在这48个国家的境内从事国际运输。

由于交通运输部在交通综合体系中执行了考虑周全、目的明确的政策,为其有效的发展不断地提高和改善了环境,为国际交通运输系统的成员不断地增加对我们的国家和法律的吸引力。





 

© 2012 РУП «Национальный центр маркетинга и конъюнктуры цен»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иностранных дел Республики Беларус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