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关系
目前白俄罗斯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合作达到了空前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白俄罗斯在亚洲最主要的政治经济贸易伙伴。
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卢卡申科在华出访期间确定了白中关系的战略特点。
为了保持在政治、经济和其他合作领域活动的协调一致,白俄罗斯共和国外交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之间建立了磋商制度,磋商在对外政治主管机关领导人的国际代表大会的会晤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两国外交部代表团副外长的轮流出访中进行。 最近的一轮磋商是两国副外长2005年9月在明斯克举行的磋商。
两国外交部之间建立起了领事磋商制度(已进行了四轮)。
两国国会之间的交流也在加紧开展,进行了国家会议委员会代表团的互访。白俄罗斯共和国国民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自成立了中国和白俄罗斯国会合作代表组。
白俄罗斯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重大国际问题上具有相似的立场,在联合国机构组织的选择过程中,以及在讨论国际间合作的具有重要意义的问题中,其中包括人权问题总是相互予以支持。
白俄罗斯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建立起了高度发展的法律条约合作基础。两国之间签署了大约50个条约和协议,其中最重要的有:经济贸易合作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保护知识产权的协定等。
2005年12月白俄罗斯共和国总统出访中华人民共和国期间两国共同签署了联合声明及10多份新的有关政府间和各主管机关间的区域合作问题、教育、科学、旅游、经济规划与发展、统计、金融等领域的协定。
两国之间的区域合作正在积极地发展。目前布列斯特州与湖北省和云南省、莫吉廖夫州与河南省和江苏省、维捷布斯克州与山东省和黑龙江省、明斯克州与广东省和重庆市、戈梅利州与辽宁省、格罗德诺州与甘肃省、布列斯特市与孝感市、明斯克市与北京市和长春市、莫吉廖夫市与洛阳市、戈梅利市与淮安市、巴拉诺维奇市与赤壁等都建立了友好关系,两国区域间经常互派代表团,出访的结果是签署了双方文件 (经济、贸易、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等领域的协定)。